很多,很多,很多人。
还有很多,很多,很多私货。
以及很多,很多,很多的ooc。
个人爱好下的换装有。
个人爱好下的皮和贱有。
老油条和社会青年有。
注意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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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门左转,第二个十字路口右拐,从老北京黄焖鸡和吾饮良品中间的小巷子穿进去,忍着成堆垃圾销魂的味道走上一分钟,就能看到一家名为本大爷的酒馆。
据说那里的人能满足你的一切愿望。
都二十一世纪了,怎么还会有酒馆这种小说漫画里常见的任务触发点的存在。
埃米心想。
但现在他的确站在了那个巷子面前,垃圾的味道比同桌描述的更加让人怀疑街坊邻居每天的食谱。
他满脸嫌弃地拎着书包,腰间系着校服,鼻子上贴了块创口贴,刚跟那群不识货的学长打完架,接下来的行程是忍着恶臭去验证都市怪谈,还是去奶茶店买一杯桂圆红枣茶回家吃完饭,哪个选择更加明智是个正常智力的初中生都知道。
何况今天的作业有点多。
埃米无意识的点着脚,他放空的大脑里全是教导主任那张被岁月摧残过的晚娘脸,如果因为去找酒馆而耽误了回家的行程导致自己做作业太晚第二天迟到,那家伙就要请家长了。
可是他哪有家长可以请?有到是有两个,但这正是他站在这里像个失恋小屁孩一样纠结了快半个小时的原因。
回家也没什么好的,没人等他,能等他的人早八百年前就挂了,挂的明明白白,孟婆汤喝了八九盅,鬼才记得他埃米是哪根葱。
他终于是下定了决心,回家,管这狗屁酒馆,生活所迫,不得不屈。
少年摸了摸鼻子,转身就准备开溜,但这一伟大艰难的决定刚刚冒了个头就胎死腹中,他的背后站了个人,从喉结来看是个男人,偏偏留了一头过肩的头发,在脑后扎了个小揪揪,一身街头小混混标配白T牛仔裤,个头不高,一米七三,但腿又长又直,埃米估摸着,这人要是愿意,约莫能直接从他头上跨过去。
“哟,”来人说不上善,但也说不上恶,桃花妖一眯,像只正想着怎么勾引人的狐狸,“什么风能把您吹过来?这大阳天的,小孩子赶紧回家吹空调去。”
埃米晃了晃手中的包:“你是不是本大爷的人?”
“怎么能呢,那群大爷都是狠人,一个个砍自己人砍的贼利落,一刀下去,诶,你就没了。”
“我不管他们,”少年执拗地问,“你接不接工作?”
“看你想要哪方面,追女孩子别找我,这玩意儿我再过几辈子都不会。”男人换了个姿势,也不嫌脏,就这么靠在巷壁上,把埃米的退路堵了个结实。
“帮我杀一个人。”少年放下书包,拉开拉链,从一数杂七杂八的课本笔橡皮擦还有同桌硬塞给他的某少儿不宜杂志里掏出一把小刀,“我把这刀给你。”
“杀谁?”男人撇了眼那刀,乍一看就是把裁纸刀,批发市场一块钱一个的劣等货,用不了几次就能给你自我消耗断个干净,但是只要仔细一看,你就会发现,它劣等的令人伤心,别说用了,刃都是钝的,刀片分割线都没有,整一块铁板。
“加百列的号角。”埃米看着他的眼睛,“你杀不杀。”
“不杀。”男人总算是摸了几根骨头出来,勉勉强强有了点站像,“把你的东西收起来,这活儿我接不了。”
“为什么?”少年急切地问。
男人笑眯眯地弯下腰,屈尊与埃米一个高度,伸出一根手指比了个一:“第一,如果我去杀号角小姐,安迷修就会不高兴,安迷修要是不高兴,他就要去找雷狮的麻烦,雷狮就会不高兴,雷狮要是不高兴,我就不能在他那里赊牛奶喝了,而且卡米尔会来打我。”
“这没问题,我可以帮你拦住他们。”
指头又竖起来一个:“拦住他们当然容易,不然就凭我赊的账早被雷狮打死了,第二,我欠安迷修一个人情,不能恩将仇报。”
“……还有三吗?”
“有,”第三根指头,“我打不过现在的号角小姐,完毕。”
“……那你有什么用?”埃米绝望地喊到。
“废物才长命,小朋友。”他狗胆包天地拍了拍埃米的头,对方猛地甩开他的手,并投以仇视的目光。
男人并不生气,他从衣领里拉出一块符,在埃米眼前晃了晃:“我有人得照顾,没法就这么轻易死了。”
那是块平安符,绿色的纹路交织,已经很旧了,木头边缘腐蚀得圆润,好像用力一按就能留下一个指头印。
埃米依稀记得这是某个神明的符咒,距离百鬼夜行的年代实在太过久远,他分辨不清这到底是谁的。
不过这破符不是重点,重点是怎么让这家伙答应帮他杀掉号角。
这是他自己惹出来的事,他必须负责到底。
“你有什么要求都说,”他紧紧咬着自己的下唇,“只要我能满足。”
男人小心翼翼地收起了符,将它贴着心口肉放得服帖。他歪了歪头:“你就这么想杀她?”
“我杀不死她,所以我来找你帮忙。”
“…行吧。”男人望天沉思片刻,突然一拍手,“我帮你,不过能不能找到那家伙另说,以后有时间你就来酒馆等我,报我名字。”
“你叫什么?等……你往哪儿走?”
“第一个问题,我叫金。”男人转身,迈开大长腿就往闹市走,埃米得一路小跑才跟得上。
听了这话,金露出个牙疼了半年的表情:“第二,我得回去找我家大人求点保命的东西。”
城市二环以内,从早七点到晚八点,永远是堵车的高发时间,车水马龙都不足以描述那人头攒动的状况,好在埃米之前住北京,逢年过节天安门广场差不多也是这个样儿,还算是见多不怪。
只是他的身高实在是让人心酸,眼前尽是衣摆和屁股,身不由己的被人群推搡着前进,路线扭成了**的S。
金七拐八拐,走的都不是寻常路,哪儿人多往哪儿挤,活像是背后有一个连的尾巴,就等摸到他家门口机枪伺候,埃米越想越觉得像,这家伙怎么看怎么是个江湖骗子,指不定背后背了多少条债,还都得是些来头不小的人物,冷酷的打个响指,黑衣人能刷拉拉站一片的那种。
他阴暗的想法还未从幼稚的大脑中构造成型,金已经将那幼苗掐死在腹中。
男人突然停下,极警惕地向四周张望,仿佛狙击的红点已经对准了他的脑袋,随即一手捞起埃米,把他抗在自己肩膀上拔腿就跑。
被当街强抢民男的初中生忧郁地看着地面,还有一众路人差异的目光和毛发不一的头顶,处于我是谁我在干什么的哲学状态,只听着金横冲直撞赔礼带笑:“不好意思啊,小孩儿不听话,回去教训他,家事家事。”
家你个头。
埃米努力抬起头,不求白马王子踩着五彩祥云,只求从天而降一道雷,能把自己从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手里救下来。
祷告词刚念到“神圣的主啊”,埃米倏地闭了嘴。
他黑色的瞳孔里妖气弥漫,看清了蓝天白云之下混沌的漩涡,以及漩涡中蠢蠢欲动的球形闪电。
一滴冷汗顺着发鬓流下,晃动的幅度又将它甩下脸颊。
不用祷告了,这是真的有道雷劫要劈下来了。
对着这个扛着自己跑的金。
他被金扛了两条街,从闹市转战旧城区,再到拆迁办,残墟断墙,边边角角长着苔藓,潮湿的臭味引得一群苍蝇蜂拥而至,金的体力是真的不错,看着没什么肉,这么久大气都不喘一口,呼吸平缓,脚步稳健,铁定一个马拉松好手。
这负重跑跑了足足半个小时,金最后钻进一条小巷,巷子里被自作主张的建筑工队们修的犬牙交错,非身手灵活者不得入内,否则指不定得被卡在哪儿,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等待着某个脑袋抽了到这里散步的过路人解救于水火之中。
他们停在一处平房前,金扶着腰,把埃米小心翼翼,放古董似的放地上站好,一手指着天装腔作势:“你丫要是真劈下来我拿他挡!谁怕谁啊又不是第一次了!”
“你把话说清楚你让我挡什么?”没等天上那位回应,埃米先蹦了三尺高,句句激愤,字字诛心,对着金的脸一通唾沫,“我修成人型容易吗就给你一下子劈回去了?几百年诶你是人吗你!良心呢!”
“你吼辣么大声干嘛?”金喊的气吞山河,“我吓唬吓唬那家伙不行吗?”
埃米悻悻地摸了摸鼻子,晴天一个霹雳,两人同时吓了个鬼哭狼嚎,抱着对方的手都在抖,生怕那雷就落在自己身上。
好在貌似是金的威胁真有那么点效果,警告过后,依旧是万里无云,艳阳高照。
侥幸逃过一劫的金是个典型死不悔改的重案贩,生命威胁解除了,翻脸不认人,推着埃米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一本正经的说:“这是私人领域,不能乱闯的啊。”
“我私你个头!”埃米脚跟撑地,用胳膊肘撑着金的手,重心下沉,不仅是心,五脏六腑都沉成了秤砣,“你把话说清楚,你到底要见谁?”
“不要说的跟我背着你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样!”金哀嚎道,“我们才见面一天!你还是未成年!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警察叔叔不是我!”
“你清醒一点!”埃米觉得自己要疯,“就算你说要我去本大爷我也不知道路在哪儿啊!”
男人一巴掌拍在自己脸上,满满都是羞于见人的委屈,他突然松了力道,叫没准备的埃米收不住手,摔了个脸朝地。
“就给你看一下。”
金扭扭捏捏地掏钥匙,一边磨蹭着开锁一边叮嘱埃米:“不许笑哦。”
埃米心不在焉的应付,伸着头想看这房间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叫金活像是藏了个唇红齿白的大姑娘,难道说真的是这家伙的心上人?不,不太可能吧?或者是什么黑历史?别是在里面塞了一架高达……
这天马行空的思绪在金仿佛电视上拍卖会主持人喊话的尾音一样,拖了八百年那么长才将门推开后,在一瞬间就把少年人的桃色绿色黑色紫色想法击了个粉碎。
什么都没有。
不对,有一点东西。
一个半面墙那么大的展览柜,地面积了层厚灰,走路带起的风都能叫埃米呛得直咳嗽,展览柜上倒是干净得能用来照镜子,其上摆了个巴掌大的小香炉,香炉中三根残香,燃得差不多了。
这就是一个废弃多年的空房间,墙壁皱皱的,白皮炸起,蜘蛛在各个角落结网,窗台的裂缝上长满了杂草。
空乏无味得叫人伤心。
金从展览柜下的抽屉里摸出三根新香,用火柴点燃,恭恭敬敬地插在香炉中,双手合十,不知在低声念叨什么。
埃米看着好玩儿,这地方没放神像没挂神画,他这是在拜哪一座大佛?
如果真的有效。
他像模像样的学着金的动作,供奉了三根香火,躬身祈祷。
请让我姐姐回来,阻止她,让她不要吹响号角。
埃米活了六百二十七年,其中六百二十年都在流浪。
七年前艾比找到他,五年前安迷修找到了他们俩。
他不信神,即便他真的见过神,那些神明多不怎么理会信徒的祈祷,虽说贪得无厌的人们,大部分愿望都不值得实现。
埃米觉得有人在看他,就在自己身后。
他回头,墙上一片裂纹与他对视。
金起身,他的动作相较开门时更慢了,呼吸也是,一口气吸进去,跟堵在喉咙里似的半天出不来,埃米几乎觉得他这是要把自己憋死。
可是金睁开眼的时候埃米发誓自己看到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他站在自己身后,金一眨眼就不见了。
“我觉得格瑞好像不怎么讨厌你。”金小声嘟囔,“行吧,我带来的人他都不怎么讨厌。”
“谁?”埃米下意识询问。
他的掌心有点烫,开始不自觉地发汗,恒古的记忆长河开始流动,从一只妖怪的出生开始,被遗弃的岁月终于溅起水花。
熟悉的名字。
是谁?
他肯定听过。
少年冥思苦想,他看着金兴冲冲地对着空气说着什么,无外乎今天的煎饼果子太难吃,他又没找到工作打算去蹭雷狮的饭,姐姐写信给他了,新婚很快乐。倏地,埃米毛骨悚然。
他提着一口气,表情扭曲得活像是牙疼,嘶嘶地说不出来话。
要是让他发表一下感想,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他干嘛要跟着金走?不,他就不该去找本大爷酒馆,艾比那个蠢姐姐的事情就应该自己解决大不了一条小命,二十年后又是个好汉。
现在入了狼窝虎穴,指不定等下就要被扒皮抽筋,生吞活剥。
“你………”
他艰难地想让自己乱成一锅粥的脑袋整理出一句完整的话。
“你供奉一个邪神干什么?”
“我还跟着你一起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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